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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明式家具”侣明室收藏展
翘头案 黄花梨木 晚明 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期
长 226.1 公分 (89 吋) 宽 43.2 公分 (17 吋)
高 82.6公分 (32 1/2 吋)
案面两端翘起,腿足内缩安装托子带雕饰檔板的翘头案为典型明朝家具桌型之一。牙条及文件板雕饰图案化凤纹较为罕见,龙纹档板较为常用。
别例比较
北京故宫博物馆藏一具体型硕大的例子 (朱家溍 王世襄 183),肯萨斯市纳尔逊美术馆(Sickman 269)及北京中央工艺美术学院 (陈增弼 51) 藏品中也有一具体型稍为较少的例子。
木纹生动瑰丽的独板案面,应以栽榫与作肩边框接合,下装四根穿带出梢支承。抹头见明榫。圆弧小翘头嵌入案面两端。冰盘沿上舒下敛至底压边线。方材腿足沿边起阳线,正中起两柱香线,上端开口,嵌夹沿边起线雕饰图案化凤纹牙头的牙条。腿足以双榫纳入案面底部,下端出榫与托子上的榫眼拍合。案面下尽端横枨与托子加上腿足形成的空间,镶入一透雕图案化相朝凤纹檔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