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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机构机构名称

湖南省画院

机构简介

湖南省画院是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下的省级专业美术创作机构,为省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湖南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 1984 年 4 月经湖南省编委批准成立湖南省画院,1991 年 3 月画院第一任领导班子成立时更名为“湖南书画研究院”,同年 11 月画院综合楼建成并召开湖南书画研究院成立大会正式挂牌,2008 年 12 月恢复原编制名称“湖南省画院”。湖南省画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中心市区,毗邻省博物馆、省展览馆及烈士公园,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画院建筑面积 4500 平方米,其中有美术馆专业展厅 800 平方米,专业画室 600 平方米,画廊 960 平方米,公共设施齐全,为艺术家的创作、研究和艺术作品的展示、交流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湖南省画院现有专业和行政编制 22 人,机构设置为:院长 1 人,副院长 3 人,下设办公室、学术部、展览部、培训部及美术馆。在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及省文联的直接领导下,湖南省画院始终以出作品、出人才为工作中心,强调深入生活,反映时代,努力创作思想性、艺术性高度统一的美术精品。建院 20 多年来,在省文联及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历任画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湖南省画院成为集美术创作、研究、展览、交流于一体的唯一省级专业美术创作机构。特别是近十年来,画院的全面建设不断提升,专职画家的作品多次在全国重要美术展览中入选、获奖,更有部分作品赢得了广泛的国际声誉,为传播湖湘文化,发展湖南美术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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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话:0731-82244111

邮箱:hnshy69@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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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晓萌010-80451148exhibit@artr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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