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化馆前身是东莞县文化馆,成立于1953年5月。1988年7月,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后,东莞县文化馆升格为东莞市群众艺术馆,馆址迁至莞城区向阳路2号。2004年升格为副处级单位,更名为东莞群众艺术馆,2012年初,更名为现用名。2005年,迁至南城区石竹路9号。2016年3月, 东莞市文化馆新馆(东莞市民艺术中心)正式启用。 东莞市文化馆是东莞市“群众文化的活动中心、创作中心、培训中心、资源配置中心、信息集散中心、群文理论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东莞市政府设置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直属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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